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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这是一个攸关生存与勇气,为了人类的光明未来,誓死抵抗黑暗的动人故事。——彼得•杰克逊

 

我14岁时就开始阅读《魔戒》。到《哈利•波特》写到最后一卷时,我仍然坚持认为自己不会超越托尔金,他的作品里有全新的语言和神话,而我的魔幻世界里没有这些东西。——J.K.罗琳

 

拿到托尔金的书时,天啊,我绝望了,我怎么努力也达不到他的成就,甚至连接近也做不到!他是真正的大师。——乔治·R.R.马丁

 

《魔戒》是我会在一生中不断重读的书,这样的书寥寥无几……从来没有任何一位作者,曾创造出如此精细的虚幻世界与虚构历史。读毕全书六卷与附录,你会对托尔金的中洲大陆,对其中的景观、动植物、诸种族和他们的语言、历史、文化气质了如指掌,就像是对自己花园外的真实世界那般熟稔。——W.H.奥登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都想给你写信,告诉你我是多么地为《魔戒》而欣喜、入迷、陶醉。——艾丽丝·默多克

 

我在1955年读了《魔戒》,花了四天读完的。我就这么掉进了故事里,在那儿生活了几周。《魔戒》是那种我一辈子都想读的书,作为一名奇幻作家,它对我影响巨大……《魔戒》向我展示了,你可以用奇幻故事做什么。——厄休拉·勒古恩

 

托尔金已变成一座大山,在所有后续的奇幻作品中都有出现,就像富士山在日本画中的频繁出现。有时它庞大、近在咫尺;有时它只是地平线上的轮廓;有时它根本不在那里,这意味着艺术家……其实是站在富士山上。——特里·普拉切特

 

我热爱托尔金。他的言语词句如同自然万物,如同岩壁的结构与瀑布的奔流。对于我,如果痴心达到托尔金的写作水准,就如同妄想像樱桃树一般绽放花枝,像一只小松鼠想攀上树顶,像一场平常降水想被称作暴风骤雨。——尼尔·盖曼

 

当我像你们这么大的时候,我正一头扎进《魔戒》和《霍比特人》之中。它们不只是冒险故事,更教会我人们如何互动,以及人有善恶。——奥巴马

 

《魔戒》是终极的冒险,终极的善与恶的对决,终极的编年史。总有无穷尽的模仿者,但它从未被超越。——《堪萨斯城市之星》

 

英语世界由两部分人组成:阅读过《魔戒》和《霍比特人》的人,即将要去读它们的人。——《星期日泰晤士报》

 

他的想象,创造出样貌不同的地域,从至为可怖,到真正的天堂。他的造物,充满无可比拟的真实可信。他的世界,当你置身其间,就会明白这是一片如此真实而又前所未见的大陆。——《波士顿环球报》

 

托尔金具有对世界万物最为深刻的洞察力,关于世界万物的现在,它们可能的将来,可能的过去。——《哈特福德时报》

 

文学史上最值得标榜的伟大作品之一,它属于我们这个时代,或者说,属于所有时代。——伯纳德·莱文

 

它将代代流传,终至不朽。—— 内奥米·米奇森

目录

英国第二版前言

楔子

 

卷 一

第一章 盼望已久的宴会

第二章 往昔阴影

第三章 三人为伴

第四章 蘑菇捷径

第五章 共谋揭穿

第六章 老林子

第七章 汤姆·邦巴迪尔之家

第八章 古冢迷雾

第九章 跃马客栈

第十章 大步佬

第十一章 暗夜白刃

第十二章 逃亡渡口

 

卷 二

第一章 际会众人

第二章 埃尔隆德的会议

第三章 魔戒南去

第四章 黑暗中的旅程

第五章 卡扎督姆桥

第六章 洛丝罗瑞恩

第七章 加拉德瑞尔的水镜

第八章 告别罗瑞恩

第九章 大河

第十章 分道扬镳

 

卷 三

第一章 波洛米尔离去

第二章 洛汗骠骑

第三章 乌鲁克族

第四章 树须

第五章 白骑士

第六章 金殿之王

第七章 海尔姆深谷

第八章 通往艾森加德之路

第九章 一地狼藉

第十章 萨茹曼之声

第十一章 帕蓝提尔

 

卷 四

第一章 驯服斯密戈

第二章 沼泽秘径

第三章 黑门关闭

第四章 香草炖野兔

第五章 西方之窗

第六章 禁忌之潭

第七章 十字路口之旅

第八章 奇立斯乌苟的阶梯

第九章 希洛布的巢穴

第十章 山姆怀斯大人的选择

 

卷 五

第一章 米那斯提力斯

第二章 灰衣劲旅的征程

第三章 洛汗大军集结

第四章 刚铎围城

第五章 洛希尔人的驰援

第六章 佩兰诺平野之战

第七章 德内梭尔的火葬堆

第八章 诊疗院

第九章 最后辩论

第十章 黑门开启

 

卷 六

第一章 奇立斯乌苟之塔

第二章 魔影之地

第三章 末日山

第四章 科瑁兰原野

第五章 宰相与国王

第六章 离别众人

第七章 归家

第八章 夏尔平乱

第九章 灰港

 

附录

附录一 列王纪事

第一篇 努门诺尔诸王

第二篇 埃奥尔家族

第三篇 都林一族

附录二 编年史略(西部地区的编年史)

附录三 家族谱系(霍比特人)

附录四 历法

附录五 文字与拼写

第一篇 词语与名称的发音

第二篇 文字

附录六

第一篇 第三纪元的语言与种族

第二篇 翻译原则

译者致谢

精彩书摘

楔子

 

一 关于霍比特人

 

这本书讲述的故事与霍比特人密切相关,读者从字里行间可以发现他们的诸多特质和些许历史。从已经面世的《西界红皮书》节选,也就是题为《霍比特人》的书中,还可以找到更多信息。那个故事来自《红皮书》的开头几章,由首位扬名世间的霍比特人比尔博亲自编撰,并由于讲述了他前往东方的旅程与归途而得名《去而复返》,而那次冒险经历,后来把所有霍比特人卷入了本书述及的那个纪元的种种重大事件之中。

很多人也许愿意从头了解这个了不起的种族,然而有些人可能没有前一本书。为这些读者考虑,此处从霍比特人的传说中摘取了一些比较重要的记录,并简要回顾了前次冒险的经历。

 

霍比特人不是个引人注目的种族,但他们的历史十分悠久,过去的人数比现在更多。他们热爱和平、安宁,以及犁垦良好的土地,最喜出没的地方是秩序井然、耕种得宜的乡野。尽管他们用起工具得心应手,但他们不理解也不喜欢比打铁风箱、水力磨坊和手动织布机更复杂的机械,过去如此, 现在亦然。即便是在古老时日,他们也会照着惯例躲开“大种人”——这是他们对我们的称呼——而如今他们惊恐地避开我们,越来越难遇到。他们听觉灵敏,眼光锐利,虽说通常很胖,没有必要的话行动也不慌不忙,但他们的动作敏捷又灵巧。当那些他们不想遇上的大号种族碰巧笨手笨脚地走过时,他们能悄然迅速遁去,这种能力他们天生就有,且发展到了人类觉得这是魔法的地步。但实际上,霍比特人从来没有学习过任何魔法,他们的逃遁能力纯系一种专门技能,来自遗传与练习,以及和大地的亲密联系,这些都是那些更大也更笨拙的种族模仿不了的。

他们是一个体型很小的种族,比矮人还小——这是说,他们不如矮人强壮结实,即便其实不矮多少。以我们的标准衡量,他们的身高从两呎到四呎不等。如今他们少有长到三呎的,但据他们说,他们的身高变矮了,古老时日里要高些。根据《红皮书》,艾萨姆布拉斯三世之子班多布拉斯·图克(吼牛)有四呎五吋高,能骑普通的马。以往所有霍比特人中,只有两个古时的著名人物超过了他,而那件奇事,本书后文会加以介绍。

至于本书故事中涉及的夏尔的霍比特人,他们在安宁繁荣的日子里是个快乐的种族。他们穿戴色彩鲜亮的服饰,尤其喜爱黄色和绿色。不过他们几乎不穿鞋,因为他们脚底有结实的厚皮,脚面上覆有浓密的卷毛,正像他们的头发,通常是棕色的。因此,唯有制鞋这门手艺是他们当中极少有人擅长的。不过,他们有着长而灵巧的手指,能制造其他很多美观有用的东西。他们的脸通常显得和善而非美丽:圆脸,眼睛明亮,双颊红润,开口时惯于欢笑,且擅长吃喝。而他们也的确经常开怀大笑,吃吃喝喝,历来喜爱简单的笑话和一天六餐(当吃得到的时候)。他们热情好客,热衷聚会以及送礼——慷慨送出,雀跃接受。

显而易见,霍比特人与我们有着亲缘关系,不过后来两族疏远了。他们与我们的亲缘关系,比与精灵乃至与矮人的都要近得多。古时他们照自己的习惯说人类的语言,喜欢和厌恶的事物也与人类十分相似。但是我们两族的亲缘究竟如何,如今已不可考。霍比特人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现已失落遗忘的远古时代,只有精灵仍然保存着那个逝去时代的记录,而那些传说几乎全都是关于他们自己的历史,人类很少出现其中,霍比特人则根本未被提及。然而有一点是明确无疑的:霍比特人其实在中洲平静生活了漫长的年月,而在此期间其余种族甚至丝毫没有察觉他们的存在——毕竟,世间满是数不清的奇怪生物,这些小种人似乎极其无关紧要。不过,在比尔博及其继承人弗罗多的时代,事情不遂人愿,他们突然变得重要且著名,影响了智者与伟人的决策。

那段时期,也就是中洲的第三纪元,如今已是久远的过去,大地变动,沧海桑田。但那时霍比特人居住的地区,无疑和他们现在流连之处相同,也就是大海以东,旧世界的西北部。比尔博时代的霍比特人没有保留任何关于最初家园的知识。他们当中热爱研习学问(除了家系渊源)的人凤毛麟角,不过比较古老的家族中还有少数人钻研过本族典籍,甚至还从精灵、矮人和人类那里收集了有关古老时期和遥远土地的传说。本族的记录只从夏尔开垦之日开始,最古老的传奇故事也不过是追溯到他们的流浪时代。尽管如此,有一点却是明确的:从这些传奇故事以及他们特异的语言、习俗所提供的证据来看,霍比特人像其他很多种族一样,曾于遥远的过去向西迁移。从他们最早的传说中,似乎可以窥得那个时代的一斑:当时他们住在安都因河谷的上游,大绿林边缘和迷雾山脉之间。后来他们为何要取道艰难危险的路途翻过山脉进入埃利阿多,已不可考;但他们本族的说法提到,人类在那片土地繁衍,且有一片阴影笼罩了森林,令其变得黑暗,并因此得名“黑森林”。

霍比特人在翻越山脉之前,已经分化成三个略有区别的族群:毛脚族、斯图尔族和白肤族。毛脚族肤色较深,体型更小也更矮,他们没有胡须,不穿鞋子,手脚利索又敏捷, 偏爱高地和山丘。斯图尔族体型更宽,身体更强壮,手脚也都更大,偏爱平地和河畔。白肤族肤色更加白皙,发色更浅,比另外两族更高,也苗条一些,热爱树木和林地。

在古老时期,毛脚族与矮人交往密切,在群山脚下住过很久。他们很早就西迁了,漫游过埃利阿多,远至风云顶,而其他人还住在大荒野。他们是最普通、最典型的霍比特人,人数也最多。他们最爱在一处定居,也最久沿袭了居住在隧道和地洞中的祖传习惯。

斯图尔族在大河安都因两岸附近流连许久,也不太回避人类。他们继毛脚族之后向西而行,然后沿着响水河向南。很多人在沙巴德和黑蛮地边界之间住了很久,才再次北迁。

白肤族是人数最少的一族,来自北方。比起其他霍比特人,他们跟精灵的关系更友好;相对手工技艺,他们更擅长语言和歌谣。古时他们更喜欢打猎,而非耕作。他们翻越了幽谷北方的山脉,沿苍泉河而下。在埃利阿多,他们很快便与先于他们到来的外族融合,由于他们略为大胆,也更有冒险倾向,经常成为毛脚族与斯图尔族部落中的领袖或首领。即便是在比尔博时代,仍能在名门望族中找到显著的白肤族血统,比如图克家族和诸位雄鹿地统领。

埃利阿多位于迷雾山脉和路恩山脉之间,在它的西部地区,霍比特人遇到的既有人类,也有精灵。事实上,从西方之地渡海而来的“人中王者”杜内丹人,仍有余部居住在那里,但他们迅速衰落了,他们的北方王国疆土大片沦为荒野。新来者颇有余地可以居住,于是不久之后,霍比特人便开始有条不紊地成批定居下来。他们早期的定居地,在比尔博时代绝大部分都早已消失,被人遗忘,不过其中一处最早成为要地的地方虽然地域缩小了,但仍保存下来:它位于布理及其周边的切特森林当中,夏尔以东大约四十哩处。

无疑,霍比特人是在这段早期时日中学会了字母,并开始遵循杜内丹人的方式书写,而杜内丹人则是很久以前自精灵那里学来了这门技能。那段时期中,霍比特人忘记了先前用过的各种语言,此后都说“通用语”——这就是名为“西部语”的语言,它流传开来,遍及阿尔诺和刚铎诸王统治的全部疆土,以及从贝尔法拉斯到路恩河的所有海滨。不过,霍比特人还保留着一些本族的词语,还有月份和日期的本族名称,以及一大批继承自过去的人名。

大约在这个时期,霍比特人中流传的传说首次写成了历史,附以一套纪年法。在第三纪元的1601年,白肤族的兄弟俩——马尔科和布兰科从布理出发,从佛诺斯特的至高王处获得了许可,带领一大批霍比特人越过了棕河巴兰都因。他们走过了建于北方王国鼎盛时期的石拱桥,占领了对岸位于河流和远岗之间的所有土地。而他们的全部义务就是:维护修缮这座大桥和其他一切桥梁道路,予国王信使以方便, 并承认国王的统治。

就这样,夏尔纪年开始了,渡过白兰地河(霍比特人将河名改成了这样)的那一年成了夏尔元年,此后一切日期都自此时算起。西方的霍比特人立刻就爱上了他们的新家园并留在了那里,很快便又一次淡出了人类和精灵的历史。只要仍有一位国王在位,他们名义上便是他的臣民;但他们实际上由本族的族长统治,丝毫不参与外界的重大事件。他们曾派出若干弓箭手援助国王,参加了佛诺斯特对阵安格玛巫王的最后一战;这只是他们自己的说法,人类的传说中没有记载。但在那场战争中,北方王国陷落了。于是,霍比特人将这片土地据为己有,并从本族的首脑人物当中选出一位长官来代行已逝国王的权力。随后一千年,他们在那里不受战乱所苦,在黑死瘟疫(夏尔纪年37年)之后,他们繁荣壮大,直到遭遇漫长冬季之灾和随后而来的饥荒。那时几千人死去了,但相对这个故事发生的时代来说,“贫乏时期”(1158—1160年)已经过去了很久,霍比特人已经又一次习惯了物质丰裕。那里的土地肥沃又宜人,虽说他们来时已荒废多年,但从前曾被很好地耕作过,国王一度在那里拥有众多农场、麦田、葡萄园和树林。

这片土地从远岗到白兰地桥绵延四十里格,从北部的荒原到南部的沼泽绵延五十里格。霍比特人将其取名为“夏尔”,作为他们长官的管辖区域,是一方井然有序之地。在这世间的快乐一隅,他们经营着自己那些井井有条的生计,对黑暗事物横行的外界越来越不关心,直到他们认为和平与富饶是中洲的定例,也是所有智慧族群的权利。霍比特人对那些守护者及他们付出的辛劳历来所知寥寥,如今更是忘记或忽略了他们,而正是他们令夏尔的长期和平成为可能。事实上,霍比特人是受保护的,但这一点他们已经不再记得。

不管是哪一族的霍比特人,都从来不曾尚武好战,他们也从来不曾自相残杀。当然,他们在古老时期曾常常要为本族在艰难世界中的生存而战,但在比尔博时代,那都是极其古老的历史了。故事开始前的最后一役,实际上也是夏尔境内打过的唯一一战,现已无人记得:那是夏尔纪年1147年的“绿野之战”,此役中班多布拉斯·图克大败一伙前来侵略的奥克。自那以后,就连天气也变得温和了,曾经在严酷寒冬从北方前来劫掠的恶狼,如今只不过是祖父一辈讲述的传说。因此,尽管夏尔仍然存有一些武器,但它们主要被当作纪念品,挂在壁炉上方或墙上,或是收藏入大洞镇的博物馆。这座博物馆名叫“马松屋”,霍比特人把没什么迫切用处,但又不愿丢弃的所有东西都叫作马松。他们的住所常有堆满马松的趋势,从一家送到另一家的礼物,很多都属此类。

尽管这个民族享受安逸和平,他们却仍然出奇地坚忍。事到临头之时,他们很难被吓倒或被消灭。他们也许极其孜孜不倦地追求美好事物,但这绝不意味着他们一旦没有这些就不能生活。他们能挺过悲伤、仇敌和严酷天气的侵袭,这会使那些不够了解他们,只注意他们的肚皮和胖脸的人大为惊讶。他们虽然不爱与人争吵,也不以杀死任何活物作为消遣,但他们在陷入困境时非常勇敢,紧急时刻还能使用武器。由于眼力敏锐、瞄准精确,他们射箭很准,而且本领并不局限于弓箭。所有擅自过界的野兽都非常清楚这一点:如果任何一个霍比特人弯腰去捡石头,那它最好赶快躲起来。

所有的霍比特人起初都住在地下的洞府里,反正他们是这么认为的。他们仍然觉得住在这样的住所里最舒服,但随着时间推移,他们不得不适应其他形式的住所。实际上,在比尔博时代的夏尔,通常只有最富有和最贫穷的霍比特人还遵循着旧习俗。最贫穷的就生活在那种最原始的地洞里,其实只不过是窟窿而已,窗子只有一扇,或是压根就没有,而富裕的人们依然兴建起比古时的简陋洞穴更豪华的住所。不过,适合修建这种宽敞分岔的隧道(他们称之为斯密奥)的地点并不是随处可见。在平地和洼地上,随着家族繁衍,霍比特人也开始在地面上修建房屋。事实上,就连在丘陵地带和较为古老的村庄里,比如霍比屯和塔克领,以及夏尔的首府、位于白岗的大洞镇,如今都有许多木材、砖头和岩石修成的房子。磨坊主、铁匠、绳匠、造车匠和类似职业的人,尤其喜欢这种房子。即便是还有洞府可住的时候,霍比特人也早就习惯了建造棚屋和作坊。

建造农舍和谷仓的习惯,据说是始自南边白兰地河旁的泽地居民。那个区,也就是东区的霍比特人,体型更大,腿更强壮,在泥泞天气里穿矮人的靴子。不过,他们的血统大半来自斯图尔族,这一点广为人知,其实也可以从许多人腮边长出的汗毛看出来——毛脚族和白肤族都是一点胡子也不长的。实际上,泽地的居民绝大多数都是晚些时候才从遥远的南方迁来夏尔的,他们后来还占据了河东岸的雄鹿地。他们仍然有着许多独特的名字和怪异的词语,这些在夏尔别处都是找不到的。

建筑就像其他很多工艺一样,很有可能是霍比特人从杜内丹人那里学来的,但也可能是直接从精灵那里学到的——在人类朝气蓬勃的时代,精灵是人类的老师。这是因为高等族系的精灵还没有放弃中洲,那时候,他们仍居住在西边遥远的灰港,以及其他离夏尔不远的地方。西部边境外的塔丘上,三座建于远古纪元的精灵塔楼依然在目;月光下,它们在远方闪闪发光。最高也是最远的一座,孤零零矗立在一座绿丘顶上。西区的霍比特人说,从那座塔顶远望,可以看见大海,但没听说过哪个霍比特人曾经爬上塔去。事实是,见过大海或在大海上航行过的霍比特人寥寥无几,而回来讲述这类经历的就更是少之又少。绝大多数霍比特人就连对河流和小船都心怀恐惧,他们当中会游泳的也不是很多。在夏尔生活得越久,霍比特人提起精灵的时候就越少,他们变得害怕精灵,也不信任那些和精灵打交道的人。在他们心中,大海变成了一个代表恐惧的词语,一个死亡的象征,他们别过头,不再去看西边的山丘。

虽说霍比特人的建筑工艺或许是学自精灵或人类,但他们在应用时展现了自己的风格。他们不热衷于塔楼。他们的房屋通常又长又矮,而且很舒适。最古老的那种其实就是模仿斯密奥修建,覆以干草或稻草,或用草皮做屋顶,也有着凸出的墙。然而那个阶段属于夏尔早期,自那时起,霍比特人的建筑物形态早已改变。他们用学自矮人或自创的手法加以改进。偏爱圆形窗子乃至圆形门户,是霍比特人建筑尚存的主要特色。

夏尔霍比特人的房屋和洞府通常很大,其中住着庞大的家族。(比尔博·巴金斯和弗罗多·巴金斯都是单身汉,这一点极不寻常。他们在除此之外的很多方面也是极不寻常的,比如他们与精灵的友谊。)有时,许多代的亲戚都(相对来说)和平共处,居住在一处拥有许多隧道的祖传屋中,比如大斯密奥的图克家族和白兰地厅的白兰地鹿家族。总而言之,所有霍比特人都喜欢群居,且十分在意他们的亲戚。他们绘制出冗长而精细的家族谱系树,分支不可胜数。与霍比特人打交道,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记住谁和谁是亲戚,关系有多近。哪怕要本书列出故事发生时较为重要的家族中较为重要的成员,都是不可能的。《西界红皮书》末尾的家谱树本身就够一本小书了,除了霍比特人,人人都会觉得它极其枯燥。只要它们是准确的,霍比特人就热衷此类事由——他们乐于拥有这样的书籍:写满自己已经知道的事情,无可非议,毫无矛盾。

前言/序言

英国第二版前言

 

这个故事随着讲述而逐渐拓展,最终演变成一部“魔戒大战”的历史,从中还能窥见此前另一段更为古老的历史的点点滴滴。我动笔时还是1937年,那时《霍比特人》刚完成不久,尚未出版。但我没有把这部续作写下去,因为我希冀可以先将远古时代的神话与传奇写完并梳理清楚,当时这些已经构思成型多年了。我做这项工作,纯粹是出于自己的兴趣,至于别人对这部作品的兴趣,我并不抱多少希望,尤其是因为它的灵感主要源于语言学,我之所以动笔,乃是为了给各种精灵语提供必要的“历史”背景。

我向一些人征求了意见和建议,结果“不抱多少希望”被修正成了“不抱任何希望”。如此一来,我受读者的要求鼓励,回头继续去写续作——他们想看到更多有关霍比特人及其历险的内容。但是,故事被无法抗拒地拉向了更古老的世界,可以说,还没有讲述它的开端和中段,就已先行记叙了它的尾声与终局。在写作《霍比特人》时,这个过程业已开始,书里已经提及一些旧事,比如埃尔隆德、刚多林、高等精灵和奥克;此外还浮光掠影地提及了另一些内容,它们不期然地出现,本质更加严肃、深奥与黑暗,比如都林、墨瑞亚、甘道夫、死灵法师,还有至尊戒。这些点滴十分重要, 与古老历史亦有联系,对它们的探索,展现了第三纪元及其高潮——魔戒大战。

要求得到更多霍比特人相关信息的人们,终于得偿所愿,但他们不得不苦等良久,因为《魔戒》的写作从1936年开始,断断续续一直到1949年才告结束。那段时期我有许多责任,我没有疏忽它们,而身兼学生与教师,我还常常沉浸于诸多别的兴趣爱好中。而且,1939年爆发的大战愈发耽搁了我的写作进程,直到年底,故事还没写到卷一的末尾。接下来的五年风雨如晦,但那时我已觉得这个故事不该囫囵放弃,便继续艰难笔耕,主要是熬夜工作,一直写到墨瑞亚,停在巴林的墓前。在此我搁笔许久,差不多一年之后才继续,并于1941年末写到了洛丝罗瑞恩和大河。隔年我写下了如今成为卷三内容的第一批草稿,以及卷五第一、三章的开头,阿诺瑞恩烽火四起,希奥顿来到祠边谷。写到这里,我又停笔了——前瞻构思已经枯竭,却又没有时间斟酌思考。

1944年,我搁置了书中那场战争的千般头绪、万种繁难(这些本该由我组织脉络,至少也要加以描写),迫使自己去处理弗罗多前往魔多的旅途这一难题。我将写出的章节陆续寄给我的儿子克里斯托弗,他那时身在南非,在皇家空军服役。这些章节最后结为卷四。即便如此,又过了五年,这个故事才写到了目前的结局处。这五年中,我搬了家,换了职位,变更了任教的学院,时局虽说不那么晦暗了,但艰难依旧。等终于写完“结局”,整个故事又必须加以修改,实际上是从后往前进行大规模改写。书稿要打字录入,还要录第二遍,我不得不亲自动手,因为我负担不起十指如飞的专业打字员的开销。

《魔戒》最终出版之后,已有很多人读过;我收到或读过不少有关故事写作动机与涵义的意见和猜测,这里我想就此说上几句。本书的根本写作动机,就是一个讲故事的人想尝试讲一个极长的故事,想让它吸引读者的注意,予他们以消遣,给他们以欢笑,或许偶尔还能令他们兴奋或感动。怎样才算引人入胜、触动人心,我唯有以自己的感觉为准,而这个标准对许多人来说,必定常常是错的。一些读过本书或多少对本书有过评论的人觉得它乏味、荒诞,甚至低劣,对此我倒没有什么缘由去抱怨,因为我读起他们的作品或他们明显推崇的某类作品,也颇有同感。很多人喜欢我的故事,但即便是依照他们的看法,它也有不少不尽人意之处。也许,一个长篇故事不可能处处都取悦所有读者,但同样也没有哪处会令人人都不满;因为我从来信中发现,同样的段落或章节,有些人认为是瑕疵败笔,其他人却大加赞赏。最挑剔的读者,也就是我自己,现在发现了诸多大大小小的缺陷;好在我既没有评论本书的责任,也没有推翻重写的义务,于是就对这些问题置之不理并且保持沉默了,想说的只有旁人亦已指出的一点:这书太短了。

至于任何内在涵义或“讯息”之类,笔者无意于此。本书既非寓言,亦无关时事。随着故事的拓展,它向下扎根(深入到过去),并萌发了出人意料的旁枝,但它的主题一开始就确定了:必然要选择魔戒来衔接本书与《霍比特人》。“往昔阴影”作为关键性的一章,是故事最早写成的部分之一。1939年,战争的阴云已经变成明确的威胁,一场大劫在所难免;但这一章在此前很久就已写成,即便那场大劫得以避免,故事仍会自此发展出基本相同的进程。它的种种根源,或是在我心中成型已久,或是已经部分写成,那场始于1939年的大战及其后续,几乎没有改变这个故事的任何一处。

现实的战争与书中的传奇战争,无论过程还是结局都毫无相似之处。假若传奇故事受了现实的启发,或是受其引导而发展,那么魔戒必然会被夺取,用来反抗索隆;索隆不会被消灭,而会被奴役,巴拉督尔不会被摧毁,而会被占领。而未能占有魔戒的萨茹曼本可以在局势混乱和背信弃义之际发现,自己研究魔戒学识时追寻的那些缺失链环就在魔多;而此后不久,他也本可以制造一枚属于他自己的主魔戒,用来挑战那位自封的中洲统治者。在那场冲突中,双方都会以憎恨与轻蔑的态度对待霍比特人,霍比特人即使作为奴隶也幸存不了多久。

我本来可以迎合那些喜爱寓言故事或时事暗喻的人的口味和观点,设计出别的情节。但我打心底不喜欢任何形式的寓言故事,自从我足够成熟与敏感,能察觉它的存在时便是如此。我相对偏爱历史,不管历史是真实还是虚构,它对不同读者的想法和经验有不同的适用性。我认为,很多人混淆了“适用性”和“寓言”二者,前者让读者自由领会,而后者由作者刻意掌控。

当然,作者不能全然不受自己的经历影响,但故事的萌芽如何利用经验的土壤,却是极其复杂的,人们如果企图定义这个过程,至多只能是猜测,其证据既不充分也不明确。而且,如果仅凭作者和评论家生活的时代重叠,就断定二者共同经历的思潮变化或时代大事必定是对作者最强有力的影响因素,这个想法自然很有吸引力,但却是错误的。事实上,一个人必须亲自身处战争阴影之下,才能完全体会它的沉重压迫。随着岁月逝去,人们似乎常常忘记:1914年,我在青年时代就遭受了战争之苦,这段经历之丑恶可怕,不亚于1939年以及后续几年卷入战事的经历。到1918年,我的亲密朋友除了一人外,均已过世。再举个不那么沉痛的例子:有人认为,“夏尔平乱”反映了接近我完稿时英格兰的状况。不是这么回事。它是剧情的关键部分,尽管我依照故事发展,因萨茹曼这个角色而调整了剧情,但故事从一开始就已经构思好了,我得说,这个故事没有任何形式的寓言意义和当代政治喻指。它确实有一定的现实经历作为基础,不过这不仅微乎其微(因为经济状况完全不同了),而且来自很久以前。在我十岁前,我童年时居住的国家一直被卑劣地破坏,那时汽车还是稀罕东西(我一辆也没见过),城郊的铁路尚未建成。最近,我在报纸上看到了一座小麦磨坊的最后老朽残迹的照片,它建在水塘边,曾经兴旺过,过去我觉得它是那么重要。我从来都不喜欢那个年轻磨坊主的样子,而他的父亲,也就是老磨坊主,长着一副黑胡子,可他不叫山迪曼。

《魔戒》现在出了新版,我抓住机会进行了修订。正文中遗留的若干错误和矛盾之处得到了改正,我还试着在细心的读者提出疑问的几处地方给出解释。我考虑了所有的评论和问询,倘若仍有遗漏,可能是因为我没能整理好笔记。但是,很多问询都只能在附录中回答——其实最好是出版附加的一卷,其中要囊括诸多没有收录在最初版本里的材料,特别是更详细的语言学方面的内容。同时,这一版里刊印了这份前言,作为对楔子的补充,还有一些注释,以及人名和地名的索引。这份索引意在给出完整条目,但不给出完整参考页数,因为目前有必要减少篇幅。我利用N.史密斯夫人准备的材料所编写的完整索引,更应属于那附加的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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